我单位就以下项目进行库存物资供应商遴选,现诚邀贵单位参加。
一、项目名称:医疗器械耗材、科研办公用品、药品及兽用消杀类物资
二、项目编号:2023-YJJSYT-W9006
三、项目概况:本项目分为4包,报价方须以包为单位,对包中全部内容进行报价。报价方可以单独对其中1包进行报价,也可对全部4包进行报价。遴选、授标以包为单位。
包号 | 名称 | 技术要求 | 服务地点 | 服务期限 |
1 | 医疗器械耗材类物资 | 详见附件 | 北京市 | 签订协议之日起2年 |
2 | 科研办公用品类物资 | |||
3 | 药品类物资 | |||
4 | 兽用消杀类物资 | |||
★说明: 1.供应商须对所投包内产品和数量按要求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报价应当包括所有货物供应、运输、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报价产品为合法取得的且全新未使用过的合格产品。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遴选: 否;
2.项目预算:
第1包:无;第2包:无;第3包:不超过20000.00元/年,最终结算以实际支付为准;第4包:不超过7000.00元/年,最终结算以实际支付为准。
3.最高限价:无;
4.本项目每包确定1家供应商成交。
四、报价方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注:第1包报价供应商还需满足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营业执照为准,营业执照登记日期需在本项目遴选公告发布之日前,遴选现场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成立时间≥5年以上。
注:第2包报价供应商还需满足注册资金≥200万元(以营业执照为准,营业执照登记日期需在本项目遴选公告发布之日前,遴选现场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成立时间≥5年以上。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遴选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遴选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供应商参与遴选,必须在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军队采购网(互联网网址: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注册,经审查未完成注册的供应商报价无效。
(七)第1包报价供应商需满足2022年度累计销售额≥2000万元。(以提供的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中显示的信息为准)。
(八)特定资格要求:
第1包医疗器械耗材类物资所包含的所有产品具体要求如下:
1.Ⅰ类医疗器械:报价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包含医疗器械;
2.Ⅱ类医疗器械:报价供应商提供在行政主管部门的备案材料;
3.Ⅲ类医疗器械:报价供应商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4.医疗器械产品报价供应商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5.消杀产品须提供消毒安全评价报告。
第3包药品类物资所包含的所有产品具体要求如下:
1. 报价供应商须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
2. 报价供应商须提供《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五、遴选文件发出时间、方式
(一)发出时间:2023年8月29日至9月4日,每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二)发出方式:网上发送。报名供应商需在遴选文件发出时间内, 通过邮件方式提交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公章)申领本项目遴选文件,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遴选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遴选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
邮箱:cgs66931492@163.com。
六、报价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报价开始时间:2023年9月8日8时00分(北京时间)。
(二)报价截止时间:2023年9月8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三)报价地点:北京市(详见遴选文件)。
(四)报价方式: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遴选时间、地点
(一)遴选时间:2023年9月8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二)遴选地点:北京市(详见遴选文件)。
八、本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黄助理;石助理
办公电话:010-66931492;66931570
移动电话: /
传 真: /
地 址:北京市(详见遴选文件)。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尹助理
办公电话:010-66930195
移动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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